1.患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 份(验原件)。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1 份(验原件),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
复印件1 份(验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1 份(验原件)。
3.住院有效发票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住院费用总清单明细原件。
6.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
7.患者银行卡(折),未成年人需提供同一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的银行卡(折)复印件。
8.属生育及产科并发症的需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复印件(验原件)。
9.属意外伤害的需提供入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有效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县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异地)补偿申请表》原件。
10.市级以外住院的需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审核表》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