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务院28日公布,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生孩子、养孩子都得花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介绍,中国个税实施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父母综合所得适用10%的税率,每月税前扣除1000元,每月可以少缴100元个税,一年少缴1200元;如果适用45%的最高税率,每年就能少缴5400元。
上述政策公布之前,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将由原先的六项,增加至七项。从出生到老年,几乎每个人生阶段都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税制更加完善。
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民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民众抚养子女负担。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新政策实施后,专项附加扣除变得完整,覆盖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重要支出。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更能显示国家的政策取向:鼓励生育。
这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福利政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减轻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的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养育人口的意愿将有可能增强,有利于鼓励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释放人口红利。(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