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2月20日讯(记者满达 实习生方傲寒 张思睿)在地铁站内的自动售货机购买酸奶,先后两次都买到过期的产品。今天,湖北工业大学的曾同学说,幸好自己喝酸奶前有查看生产日期的习惯,所以没喝过期酸奶,他希望以后再也不遇上这种事了。
曾同学介绍,19日下午,他来到地铁7号线湖工大站,准备乘地铁去东西湖区金银潭和家人聚餐。进站后,他来到自动售货机前,刷武汉通购买了一瓶售价3元的光明牌红枣酸奶。当曾同学准备插吸管时,发现酸奶杯盖上印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27日。他感觉这出厂日期有点久,便查看了一下保质期,为21天。也就是说,到2月17日,该酸奶就过期了。曾同学没有再喝,将酸奶扔了,随后乘车去了金银潭。
“我蛮喜欢喝红枣酸奶,以前在自动售货机买过,没出现过问题。”曾同学说,他心想可能是个别过期产品被遗漏在了机器内。当晚返校时,他在湖工大地铁站内,再次购买了一瓶红枣酸奶,这次吐出来的产品,生产日期还是2月17日。过期了两天。
曾同学有些失望,他将这瓶酸奶保留下来,希望楚天都市报记者提醒商家,及时更换售货机内的酸奶产品。
20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7号线湖工大站,在售货机购买了一瓶光明红枣酸奶,生产日期为2月12日。记者通过售货机上的售后电话联系了商家郑先生,他称7号线沿线站点的光明牌酸奶都由他供应,每天早上他都会到每个站点供货,并取走过期酸奶,按理说应该不会出问题。在跟曾同学联系沟通后,郑先生通过微信转给他6元退款。一开始,曾同学没有收这6元钱,他称自己只是希望下次不买到过期产品就可以。经劝说,曾同学还是收下这6元钱。
郑先生说,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是一时疏忽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