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一天,赵姓兄弟俩凌晨4点就外出,准备利用弩弓和毒针去偷狗。兄弟俩分工明确,弟弟骑着摩托车载着哥哥寻找目标,哥哥手持毒弩准备射杀狗狗。
在一个村子里,弟弟发现了一条狗,让哥哥拿起毒弩准备射狗,哥哥见状立即装上毒针,只不过这条狗狗比较幸运,及时跑开了,兄弟俩准备好的毒针没有用上。
为了方便下次使用,哥哥并未收起毒针,也没有安装保护套,而是随手将毒弩放在帆布包里,发射口朝上,而且帆布包的盖子也没有盖上。
兄弟俩继续寻找目标,在经过朱仙庄矿时,弟弟紧急刹车,哥哥因为惯性向前倾倒,导致毒弩发射,毒针正好射中在前方开车的弟弟。
被毒针射中后,兄弟俩立即前往最近的医院,但从被毒针射中到失去意识死亡,仅仅只用了60秒弟弟就失去意识死亡。
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赵姓兄弟俩偷狗不成,反倒一人死亡,一人因过失杀人而坐牢,教训可谓是足够大。
偷狗贼,一般是利用毒药或者毒针毒杀狗狗,如此一来狗狗就不会反抗,也不会吠叫惹来主人的注意。另外,偷狗贼为了不引起人们的注意,通常会使用剧毒药物,比如:氰化物,氯化琥珀胆碱等,以便能让狗狗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死亡,以免引起人们的注意。
也正是因为如此,偷狗贼所使用的毒针毒性非常强,也能够致人死亡。
2018年的一天,浙江慈溪一名男子在菜市场附近看到一条土狗,骑车去追。这条狗狗在一户人家门口停下,之后男子掏出毒弩射杀狗狗,结果毒针误射旁边的老太太脚上,导致老太太不治身亡。
2015年,偷狗贼在偷狗过程中误射孕妇,偷狗贼明知毒针有剧毒,见状后非但不施救,反而逃走。孕妇被毒针射中后自行拔下,将其告诉丈夫,随后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最终偷狗贼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2014年时,安徽一名7岁小女孩在玩耍过程中,捡到了一支外形像圆珠笔的针管,随后倒地不治身亡,奶奶在小女孩手上发现了针孔样的伤口,据当地村民表示,针管是偷狗贼常用的毒针。
也就是说,并不是自己不养狗,偷狗贼的行为就和自己无关,偷狗贼所使用的毒针已经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安全,甚至还被滥用,因为购买容易,甚至有人将其用于谋杀。
2017年,四川男子挽留前女友无果后,从网上购买了偷狗所使用的毒针,在一次与前女友交谈时,将其注射到前女友体内,致其死亡。
事实上,无论是氰化物还是氯化琥珀胆碱,亦或是其他毒药,在我国都属于违禁品,警方一直在严厉打击。只不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偷狗贼将使用毒针偷狗当作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有人敢买,有人敢卖,屡禁不绝。警方曾经打击过一个贩卖毒针的违法分子,违法分子在2017-2019年期间以每支2.5元的价格,将毒针出售给偷狗贩子,2年时间里共卖出毒针4.3万余支,获利10多万。
更重要的是,偷狗贼明知毒针可威胁人类,仍旧使用,侧面也说明了违法成本低,难以有效震慑偷狗贼。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追查毒针、毒药来源,从源头上控制毒药来源。
一般情况下,用毒针毒倒的狗狗最终会流向狗肉市场,2019年警方曾经在南充市高坪区龙门街道的两间冻库内查获了314条违法收购的被毒死的狗狗,提取了其中10条死狗样本送去检验,经过检验发现这些狗狗体内都含有琥珀胆碱成分。
琥珀胆碱是一种化学品,在医学上被用于局部麻醉,但超量注射可以致人死亡,更为重要的是,它的稳定性较高,即便是加热也不易分解,长期吃含有这种成分的狗头可危害人类健康。
2012年时,景德镇一家7人因为吃狗肉中毒,而狗肉来源正是使用毒狗针毒死的狗狗。
即便是毒针所使用的毒物在高温下被分解,没有残留,最好也不要吃狗肉。因为现如今在市场上流通的肉类都会经过肉品安全检疫,比如:猪肉如果没有两章两证就无法出售,但是狗肉却很少有这个环节,如果吃到病死的狗、被下毒的狗、亦或者是感染其他传染性疾病的狗,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
更何况,现如今的我们已经有了很多廉价且安全的蛋白质来源,比如:鸡肉和猪肉,没必要冒着危险吃狗肉,更何况许多狗狗也是主人的心肝宝贝,吃狗肉也是在侧面纵容偷狗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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