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接上回,上回说到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说这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了法律的性质和法律的基本内容,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也决定法律的发展变化。法律对经济基础也有着能动的反作用。法与经济基础有何联系?不同的经济基础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法律吗?
那么法律意识又是何概念呢?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或态度等的总称。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以及对人们的行为的法律评价等。
不依赖于个人意志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法律意识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
意识
法律意识的地位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它所涉及的对象是法律现象,这是法律意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互区别的主要特点。
虽然政治意识、道德意识以及其他社会意识有时也涉及法律现象,但它们都不以法律现象为专门的对象。
心理感召
法律意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比,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指令性,它对社会生活的法律要求或法律调整的反映比较及时、敏感;而其他社会意识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影响,常常是通过思想指导、情感熏陶、心理感召、习俗的维护等方式潜移默化地起作用,对社会的法律要求作用缓慢而持久。
在法律文化观念中,法律意识居于核心。一定的法律意识体现了社会主体对于一定的法律现象的价值评价。社会主体在法律实践过程中,不仅创造了法律现象的价值,而且也认识到了这种价值,并且给予评价。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在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观体验和认识在意识中的反映,是对法律现象本身的价值作出的主观价值判断。
啥意思呢,打个比方古语,吃一堑长一智,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体验和认识到了各种后果,对于产生的结果,我们认识到价值所在,并作出评价,是吃亏了还是赚了。当然在法律实践当中,是违法了还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