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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蜜干(菠萝蜜干热量高吗)

时间:2022-03-30 10:30:33 浏览:58次 作者:用户投稿 【我要投诉/侵权/举报 删除信息】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食糖、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和保健食品等9大类食品1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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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灵山县灵城镇准丰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州区俊星食品厂生产的“风暴二代超级素牛筋”,菌落总数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南宁市福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嫩肉生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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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桂林市金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解放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东兴市安迪熊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乐品菠萝蜜干果”,菌落总数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和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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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1.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景程购物中心长梅店销售的、标称来宾市兴宾区覃阿姨香辣酱食品厂生产的“覃阿姨辣椒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复合调味料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调味品样品超限量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复合调味料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最大使用量为0.5g/kg。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调味品超限量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调味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过1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为了使产品有更好的卖相或口感或延长保质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南宁市澎福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佳瑞华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二氧化硫(以SO2计)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食糖样品二氧化硫超标,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为了提高产品色泽或为延长产品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或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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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930老友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审核/林雄 编辑/黄晨程 校对/陈海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新闻爆料电话:0772—5307060;推广合作联系方式:1730772263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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