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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方发律师声明否认偷税漏税(赵丽颖偷税漏税)

时间:2022-03-30 12:40:07 浏览:63次 作者:用户投稿 【我要投诉/侵权/举报 删除信息】
赵丽颖方发律师声明否认偷税漏税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任晓宁 8月26日晚间至27日,多部知名影视作品下架,包括《还珠格格》第一、二部,《微微一笑很倾城》等,这些都是赵薇、郑爽主演的影视剧。

27日上午,微博热搜榜几乎被与此有关的话题”屠榜“,目前,郑爽工作室微博被永久禁言,赵薇、郑爽超话被封,在多个视频平台中,已经搜不到两人的名字。

前几天被前女友曝光聊天记录的霍尊,昨天微博超话也被关闭。一则在微信群流传的图片显示,国家广电总局通报,对所有线上线下节目排查清理涉及霍尊、吴亦凡、郑爽、赵薇、范冰冰等劣迹艺人的相关内容。还有传言称,高晓松作品也被要求下架。记者在视频平台及电商平台搜索,高晓松视频作品尚未下架,图书也还在售卖中。

27日,据央视报道,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据调查,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郑爽上述行为违反了2018年以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要求,偷逃税主观故意明显,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务部门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同在2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重拳出击解决“饭圈”乱象问题,通知提出10点要求:1.取消明星艺人榜单,2.优化调整排行规则,3.严管明星经纪公司,4.规范粉丝群体账号,5.严禁呈现互撕信息,6.清理违规群组版块,7.不得诱导粉丝消费,8.强化节目设置管理,9.严控未成年人参与,10.规范应援集资行为。

赵丽颖前几天曾因粉丝互撕被点名批评。8月23日,赵丽颖全球粉丝后援会等多个账号被永久禁言。赵丽颖工作室也被禁言。8月25日,赵丽颖就近期发生的粉圈风波发声道歉。

截至发稿,有更多明星工作室发出追星倡议书,号召粉丝理智追星,抵制网络暴力。艺人包括杨幂、肖战、杨紫、迪丽热巴、杨洋、那英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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