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需要考四科,分别是:《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每个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各科题目均为客观题,都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目试卷的满分是120分。
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6、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