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31.03元,罚款7076.81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截图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查,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福州浦上大道分公司所销售的“ZARA”品牌产品,货号分别为4302/605/800牛仔裙子、2423/520/010男式鞋子、2422/520/040男式鞋子被判定为不合格,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第二分公司所销售的货号为8601/530/105“ZARA”品牌男童凉鞋和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富春路分公司所销售的货号为2600/531/100“ZARA”品牌女童凉鞋被判定为不合格。
公开资料显示,ZARA(飒拉)是Inditex集团旗下的一个子公司,也是服装连锁零售品牌,成立于1975年5月24日,总部位于西班牙。ZARA的分店分布于全球数十个国家,2005年10月成立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RAMON RENON TUNEZ,经营范围包括男装、女装、童装、婴儿装、内衣、服饰、家用饰品等。
截图自天眼查
央广网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第一次被处罚。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曾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等事由多次被行政处罚。
2017.10.19
因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元。同年11月22日,被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2.345683万元,罚款3万元。
2019.07.08
因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被上海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罚款0.5万元。同年4月10日,还被上海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0.248496万元,罚款0.7689万元,责令停止销售。
2020.09.10
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035911万元,罚款3.67425万元,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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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