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山东菏泽某学校的校群内出现多张不雅照片和不雅视频,照片与视频中的女主角均是同一女子,经公安侦查后发现,发布照片与视频的人正是该女子刚分手不久的男友……。(案例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注:该案例来源
分手的后果讲至此,相信大家心中都有数了,也就是说,这位前男友是个渣男,不讲武德,因与女友分手而产生报复心理。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男子名为兰晓(化名),1997年出生,案发时23岁,初中文化,系山东人。
原来,兰晓与涉事女孩是一对恋人,但是不知因何事二人分手了,提出分手的是女友,兰晓对分手一事耿耿于怀,于是将当初的恋人女友视为今天的仇人对待。
注:网络图片,与案无关
有一句话正应了兰晓的心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要毁了它”,在这种不懂放手的偏执思想下,兰晓便将自己前女友的个人信息,以及多张LUO照片,还有二人发生关系的视频发送至学校学生的微信群与QQ群中。
兰晓这种报复的心理正是想告诉前女友:让你尝尝跟我分手的后果。虽然我们不知道此后兰晓前女友经历了什么,但是大家或许也能想到,图片、视频会被不断转发,随之而来的便是该女孩被网曝,以及受人耻笑……。
可以说兰晓的目的得到了,他成功地毁了自己的前女友,让她声名狼藉,但是仅仅只是毁了她吗?兰晓不也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被陷入舆论的漩涡吗?另外他还涉嫌了犯罪,其实这种行为只是伤人1000自损800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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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中最怕这种“毁人”性格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对于女性而言,不管是恋爱还是婚姻,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很重要,但是比适合自己更重要的是对方的性格。
从事公安工作多年,接触过数不胜数的婚恋纠纷,究其原因,各有不同,但是绝大多数最后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置,虽然不欢而散,但也各自相安无事。但是作为公安民警,我们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毁人”性格的人,怕的原因一是这些人情绪不稳定,说不定哪天会做极端的事情;二是担心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
曾经就遇到过一起婚恋纠纷,男女经别人介绍相识,但是相处一段时间后,女子发现男子爱打人,并且容易暴躁,于是要求分手,而这个男子却认为自己在该段感情中付出很多,于是怀恨在心,走上极端,想要杀害女子,好在这个男子被我们同事及时控制,否则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毫无疑问,这个男子也是那种“毁人”性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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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操控他人的欲望很强,例如恋爱期间不允许女友与其他男人说话,否则便认为女友就是出轨;
还有他们极度的自私,从来只从自己角度思考,例如面对即将破裂的情感,他们不会从自身找问题,而将一切责任归咎对方,会说出威胁对方生命的话、做出伤害对方健康的行为。
他们还容易单相思,动辄就是自己为爱付出过度得不到对方相应的回应,便容易陷入悲观情绪,例如,这类人遇到分手,他们一般不愿意接受,会不断的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去骚扰对方,表示自己还爱着对方,实则不愿意放手。
上述的这几种性格,我们在公安工作中也时常会遇到,在此总结给大家,希望大家擦亮自己的双眼,虽然说恋爱中的男女智商为0,但还是要保持一定的清醒,从对方的言行中观察一下,因为他们或许是要伴随你走完下半辈子的人,所以不能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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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晓的行为涉嫌犯罪兰晓的行为涉嫌犯罪!很多年轻人可能无法想象或者始料未及的,这样的行为为何涉嫌犯罪?有人可能天真地认为,这不过是孩子们不懂事的举动罢了,当然做出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不懂事,但是兰晓的行为已然对前女友造成了侮辱。
都说好聚好散,分手就大方的祝福对方一句各自安好不是挺好的嘛,兰晓非要做出这种耍流氓的行为,已然涉嫌强制侮辱罪了,其实在刑法中,强制侮辱罪的前身也是流氓罪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很显然,兰晓将前女友的身份信息,以及她的LUO照,还有与其发生关系的视频发到了微信群与QQ群中,等于是将她曝光在众目睽睽之下,已然是侵害到了其前女友的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021年11月30日,兰晓因涉嫌强制侮辱罪被检察院移送起诉。说实话,兰晓的这种行为太过恶劣,实属渣男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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