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是什么意思?
司空见惯这两句诗字面意思不复杂,如果不看上下文也能理解。
阁下(司空)你常见的事情,却让我这江南小吏(刺史)肝肠寸断啊。
我们日常使用的“司空见惯”这个成语正由此而来。
刺史其实官职不能算小,属于地方首席行政长官,但是司空在古早位列“司徒、司空、司马”三公之一,是国之首辅,比起来刺史当然不算什么了。这两句诗出于中唐,司空这个官名已经是个虚职,并没有实际职权职能,更多地是用来对高官的泛称。
赠李司空妓
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
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这是一首仄起入韵,押平水韵“七阳”部的七绝。格律娴熟严谨,字词简单直白,夹叙夹议,一看就知是盛唐、中唐时期的作品。
杜韦娘是唐教坊曲名,后用作词调名。但是在当时很可能是著名歌姬,就用来指称美貌、唱好的歌女。
(这女子)梳着高高的宫女一般的发髻,一曲《杜韦娘》像春风般的拂过宴席。李司空对此是见惯了心底无波,可是我这个江南来的刺史真是柔肠百结。
这是宴乐酒席中对歌姬的夸赞作品,也可以说是逢场作戏的口嗨。正因为这种作品的流俗,群众基础好,所以才广为流传,为我们贡献了“司空见惯”这个成语。
作者是谁?为什么将这两句诗不从作者讲起呢?因为作者存疑。
一说是刘禹锡赴李绅宴所作,一说是韦应物赴杜鸿渐宴所作,更有一说是刘禹锡赴杜鸿渐宴所作。
刘禹锡李绅说
唐朝孟棨《本事诗》,是刘禹锡作说的来历:
刘尚书禹锡罢和州,为主客郎中、集贤学士。李司空罢镇在京,慕刘名,尝邀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鬟髯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
这段古文理解起来没有难度,整首诗再加上前两句,就变成了刘禹锡倾慕歌姬美色,以诗赞美,并得到了这个美女的油滑故事。
对刘禹锡“诗豪”的称号来说,这种个人行为挺正常的。李绅这个人后期名声并不大好,一改写《悯农》时期的书生意气,变得奢侈浮华,刻薄寡恩,但是他官做得大,和刘禹锡同龄生人,倒也算惺惺相惜——所以说人性是很复杂的,这一点在李绅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对刘禹锡来说也是如此,从他的仕途和诗文来看,因为八司马事件被贬二十三年,算得上少有的硬骨头,也避免不了和李绅这种人的周游交集。
当官还要有一些处世智慧的。但是这种因诗赠女的事情虽然在历史上很多,总归是有些物质化,我们当然不能以今天的观点去评判当时的行为,但不也有很多文人高士拒绝这种性贿赂嘛——风流韵事,其实无不夹带利益交换。以刘禹锡《陋室铭》的一贯作派来讲,难免不让人重新思考他的性格文风的不匹配性。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这事情和刘禹锡根本就没关系。
韦应物杜鸿渐说
南宋胡仔编撰的诗话集《苕溪渔隐丛话》有关于这首诗的记载,用字稍有不同,主人公和配角也换了:
《唐宋遗史》云,韦应物赴大司马杜鸿渐宴,醉宿驿亭。醒见二佳人在侧,惊问之。对曰:郎中席上与司空诗,因令二乐妓侍寝。问记得诗否?一妓强记乃诵曰:髙髻云鬟宫様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恼乱苏州刺史肠。观此则应物豪纵不羁之性,暮年犹在也。
这篇文字就写得有意思了,说韦应物大醉醒来,身边多了两个美女。一问之下,才知道是和杜鸿渐醉酒对诗,因而得到了美女侍寝。韦应物自己浑忘了写了什么诗,倒是美女把这首作品背了出来。
说句实话,韦应物、杜鸿渐身份也对得上,行事风格的酒后江湖气倒是挺符合韦应物的。但是韦应物是个半路出家的著名诗人,他的作品以古风为主,一个不喜欢格律的人在喝醉之后的作品,还能如此娴熟、严谨,倒是让人有些生疑。
更何况韦应物任苏州刺史的时候,相当潦倒,以至于任满之后连回京城待岗的路费都没有,客死他乡。在这种日子下,留下如此风流韵事,不得不说机会挺小的。
刘禹锡杜鸿渐说
南宋施元之在注东坡诗时,把这个故事安排给了刘禹锡和杜鸿渐:
唐刘禹锡罢苏州,过扬州帅杜鸿渐饮大醉席上,与司空诗云: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这种说法不大正常。因为据历史记载,杜鸿渐死于769年,而刘禹锡和李绅同年,生于772年。可见古人作注也有些想当然,未必一言就能作数。在诗词传抄中,这种谬变之事,时有发生。
这几种说法,最后一种完全不可取。至于韦应物还是刘禹锡,个人更倾向于刘禹锡说,当然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看法。毕竟《本事诗》作为唐朝文献,相比南宋的《苕溪渔隐丛话》,更接近事实发生的时代,考据这个事情,当然是时代更近者,更为真实一些,时代越久,谬误越多。
不过因为写诗为美女点赞这种行为,为我们的诗豪带上了一些稍微负面的情绪,显得不那么光伟正了。如今也有些人解释这两句为刘禹锡为李绅的奢侈浪费痛心疾首,因而写这首诗讽刺、劝谏。
这就纯属吃饱了饭没事做,替先人拗人设了。
是人看到美女都喜欢,诗豪也不例外。何况被流放了二十三年,俗话说单身久了,母猪都眉清目秀。所以刘禹锡的醉后失态,以拿手本事撩妹(诗名《赠李司空妓》,就是冲这妹妹去的),这才是正常的人嘛。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