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82年到88年宅基地政策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82年到87年宅基地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82年以前的自建房是否合法
如果没有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应视为违建,是不合法的。农村自建房应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设,并取得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法律分析: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其他证件全部或者部分没有的,不予拆除。2008年以前建造、翻新、扩建的房子,不算违建,也不能拆除。
不管是什么规模的都是合法的。1987年我国开始规定一户一宅政策,也就是说在1982年至1987年之间房屋建造超过规定面积的也依然是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所以87年自建房用地,后来属于临时用地是不合法的。
八十年代的自建房不算违建关于电和水的问题电路是老房子装修中最重要的问题,由于住的时间较长,加上以前在使用过程中走电线大多是不太规范,想在哪用电器可能就会加一些面板插座之类的东东。
怎样确定宅基地是1982年前的
1、法律分析:如果是50年代初的宅基地,可到当地的县档案局查询并复制;如果是1982年5月14日以前的宅基地,则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2、这3个不同的时间阶段即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
3、首先考虑的是所在村及以上政府部分颁发的产权凭证,农村建房一般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建房审批表,如果没有,需要村里和乡镇政府开具证明也可。
4、有朋友问,82年以前的老宅基地怎样确权,下面我来分享一下。 首先,进入支付宝首页,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界面中 点击市民中心。市民中心界面,点击更多服务,进入界面。界面中 ,点击法律服务。
5、法律分析: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一律按“新规”处理,即农村宅基地一律实行“地随房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6、法律分析:可以确权,但是确权最少是一个村统一开展,单独一户谈不上确权,不过1982年前农村老房子没有土地证,没有扩大用地面积的房屋,可以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文件
该通知规定如下: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综合性房地产的房地产登记;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不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资料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违法用地无法确认登记的。
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根据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中的内容,有关2020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如下:2020年底将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首先,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加强了宅基地的界定和确权的程序。政策明确规定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建造住房、生产生活设施的土地,宅基地的界限应当与住房建筑物的界限一致。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关于土地确权的最新政策是什么?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1985年农村审批宅基地有哪些规定以及相关手续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如果是离婚的要携带离婚证书。当地派出所,审核通过,会向国土部门报备,完成相关文件。然后村委会会在村里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异议,就算申请成功。
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在确定实施撤并的自然村现有宅基地上改扩建住宅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1)第一先书面请求。
法律主观:农村盖自建房流程如下: 农村建房须履行审批手续,即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 经村委会同意后,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一宅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现阶段如果农村居民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想要申请宅基地修建住房,将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82年土地法宅基地规定
法律主观:我国对农村宅基地作了以下规定: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
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法律有规定土地闲置不能超过两年,否则符合收回规定,可以无条件收回。另外宅基地有相关使用规定,群众无论什么时候也得符合规定,否则可以收回。
法律分析:土地法关于宅基地规定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的规定,农村的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住宅的面积也不能够超过各个地方所做出的规定,并且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应当符合总体规划。
关于82年到88年宅基地政策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