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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分析药家鑫案?
1、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3、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同样是杀人,为什么李刚儿子不用死,而药家鑫要死呢?
1、你好!李刚儿子酒后驾驶撞人致死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在刑法上一般很少判死刑的。李启铭以交通肇事逃逸罪论处,法定刑最高7年,因情节较为恶劣被判6年属从重。药家鑫就不用我解释了。
2、李刚案是交通肇事罪。这个是故意杀人罪。虽然同是造成了死亡的结果,但是主观是不一致的。虽然李刚儿子的叫嚣是值得鄙视的,但是单单从刑法的角度来讲,这两个判罚是合适的。
3、按实际情况,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李启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4、虽然二者都造成了人员死亡,但是二者的行为性质不一样。药家鑫的行为属故意杀人行为,而李启铭的行为是酒后交通肇事,因此二者所判刑罚不同。
药家鑫是否应判死刑以及原因
1、发生于2010年10月份的药家鑫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络上无论是媒体还是网民,均因为药家鑫的穷凶极恶强烈要求必须判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
2、其一,要说社会舆论对药家鑫案件到底是否有影响,答案是肯定的。药之死,最高法的批复是: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
3、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5元。
4、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
5、经过调查,药家鑫被警方逮捕并起诉。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判决过重,也有人认为药家鑫的行为极其恶劣,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6、其实药家鑫案件因为媒体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太大,其所表现出的辩诉交易并不那么明显,而成都的孙伟铭交通肇事案更明显一些。
药家鑫死了没有?
药家鑫已经死了。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终年21周岁。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9点45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药家鑫被执行死刑(9张)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于2011年6月7日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年6月7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药家鑫的被父亲药庆卫领取其尸体后火化并秘密安葬了。目前安葬何处尚无可靠消息。
药家鑫是谁?想必大家会对这个有些许的疑问,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但是,最终结果是药家鑫被判处死刑。现已执行完毕。
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将张妙撞倒并连刺数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发舆论热议;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药家鑫为什么被枪毙?生命已经结束了
他是在西安被药物注射的,而不是枪毙的。由于我国目前社会发展进程的滞后,特别是人民思想认识水平的落后。在可预见的将来,我国还无法废除死刑。但是必须改革死刑行刑方式,让犯人走的更有尊严和更文明。
郭美美事件其实是因她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药家鑫事件是药家鑫撞人之后,又捅了伤者好几刀并导致死亡。
因为,我觉的这个孩子其实是万民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如果我们不把对药家鑫事件的看法深入到对全中国社会现状的反思上来,这个孩子的死,就会凸现出我们社会的缺乏宽容和肤浅。
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终年2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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