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鲟鱼、椰子蟹、六角恐龙等动物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还是“红烧鲟鱼”“清蒸椰子蟹”“可爱宠物”呢?
最近,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一些“测评珍贵食材”“养殖珍稀宠物”的内容,有网友质疑,这些珍稀动植物允许吃吗?可以养吗?对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农业农村部淡水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实验室主任危起伟表示,私自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已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危起伟介绍道,去年出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食陆生的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
陆生的野生动物不许吃,那水生的呢?危起伟进一步解释,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有规范。因此,《决定》所涉禁食范围主要关注陆生野生动物,除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外,不禁止食用其他水生野生动物。
“今年初,南通有一人‘顶风作案’,私自捕捞、食用中华鲟,被判处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 危起伟提醒,不论是哪种野生动物,不管是否被国家保护,从安全和文明的角度,最好都不要食用。
关于视频中,某些网络博主宣称“养殖”族群是可以食用的这一观点,危起伟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只有列入“人工繁育动物名录”的养殖保护动物才能够作为食品,若不属于名录范围,即使是养殖的也不能吃。比如,养殖的中华鲟、长江鲟也不允许吃。
而关于椰子蟹等物种存在的“有些国家让吃,有些国家不让吃”的争议,他解释道,有些物种在某地区存活得很好,在另一个地区保有量很少,从而导致保护政策不同,这很常见。我们能做到的是查清源头,避免购买濒危地区的保护动物,若无法确认,不吃为宜。
“我不吃,养总行了吧!”针对这种声音,危起伟称,饲养国家保护动物需要林业、农业部门审批,私自养殖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对于常规的野生物种,若私自养殖规模过大,将破坏该物种的野生种群生态,对生态系统带来负面影响,应尽量避免饲养。
“保护生物多样性,每个人都有责任。”危起伟表示,保护濒危动物是没有国界的。他建议,在购买不常见的食品、养所谓“珍稀”宠物前,需要查清“是什么、哪来的”,切勿在未知条件下吃、养。既有安全风险,也不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此外,短视频博主更要注意此事,勿将保护动物当作“食品”“宠物”,否则很容易误导观众。由此引发的“猎奇”风潮,会使濒危动物受到更大威胁。
责编:芈金来源:强国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