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现代化”
“四个现代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宏伟目标,是我们党的正确决策和伟大创举。其基本内容几经变化,后被确立为“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它是在建国初期,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总结经验、高瞻远瞩,提出的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1954年召开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要“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这是四个现代化的概念第一次提出;1964年年底到1965年年初召开的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宣布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从此,四个现代化成为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宏伟目标。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在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同时,还审议批准了周恩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报告中,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上述思想,提出了经济建设的目标:使我国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最初概括。
后来,“四个现代化"的内容几经变化。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提出:“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把“现代科学文化”和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并提,表明我们党已开始认识到现代科学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期间,毛泽东在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明确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原来要求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现在要加上国防现代化。”后来,周恩来把“科学文化现代化”改为“科学技术现代化”。
1964年12月至1965年1月,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总的说来,就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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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说来,就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历史任务,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可以按两步来考虑: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周恩来: 《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1964年12月21日)
素材来源:刘志新《百年党史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