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教职称谓。原意是尊贵的人、学者,类似于牧师、大和尚等。
波斯语音译,意为“教师”“学者”。亦译“阿衡”“阿洪”等。约自明代后期胡登洲开办经堂教育时起,中国穆斯林开始称教授经文的教师为阿訇,后逐渐流行。在新疆称为“毛拉”。阿訇一般分为“开学阿訇”和“散班阿訇”两种,开学阿訇指全面执掌清真寺教务工作的穆斯林。散班阿訇指只具备阿訇职称,而未被聘请为正式阿訇的穆斯林。
获得阿訇资格需由清真寺经堂大学或经学院“穿衣”毕业,具备讲经、主持宗教活动的能力,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伊斯兰教协会考核认定。
在我国,阿訇作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信仰虔诚,品行良好,教风端正,热心为穆斯林群众服务;受过正规的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熟悉伊斯兰教教义、教规方面的典籍,能独立主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的教务活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2周岁以上。
阿訇带领虔诚信众念诵赞词进入礼拜殿进行会礼。
不过,伊斯兰教义并没有赋予阿訇特殊地位,也没有对其有特殊要求。他只是一个老师,和普通穆斯林没有区别,可以娶妻生子、可以经商谋利、可以做官当差、不必穿着特殊服饰……从这点来看,阿訇与儒家的夫子类似,所以在元代,阿訇也被被称为“回回大师”,在明清两代的华北地区,阿訇也被称为“老师夫”。
外国的伊斯兰信教群众与阿訇自拍合影。
阿訇一般要得到寺管会、当地官府、伊斯兰协会的认可才能聘任,四五年一任,到期走人,也可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