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0日,我县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急寻密切接触者。患者流行病学调查如下:
△罗某某于2020年1月19日早8时45分乘坐CA8255航班(座位号26K)。
△罗某某于1月19日10时55分到达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随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达呼和浩特市火车站。
△罗某某乘坐当日12时53分始发于呼和浩特市的K7920次列车(座位号为11车厢082号),16时26分到达化德县,随后乘坐其亲属私家车返回移民二期家中。
△1月20日至1月21日,罗某某自述步行到德盛园一期娘家伺候老人2天时间,1月21日傍晚(具体时间不详)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由德盛园一期返回移民二期家中。此后返回家中一直居家未出。
请以上时段与该病例有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不要外出,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
2.及时报备到所在社区、村,或者通过卫健委疫情报告电话报备;
3.在此期间不走亲访友、不聚餐、不在家中接待客人;不去人群密集场所,若必须出门,请正确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谈;
4.居家隔离期间注意家庭内部环境清洁,适当通风;
5.配合工作人员观察记录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请致电化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主动告知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接触史;
6.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卫健委疫情报告电话:0474-7902044
化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