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一些老人没有子女、亲人,过着独居的生活,而在这些独居的老人中,有人会选择遗赠的方式在去世后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也有人为了活着时能够老有所依,去世时有人料理后事,而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么你了解“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吗?今天我们就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剖析一下。
01
“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
遗赠是指公民(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该公民的财产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自然人或集体组织。
遗赠的法律特点
1、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遗嘱人将遗赠的内容写入遗嘱,无需受遗赠人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遗赠在多数情况下是一种无偿法律行为,无需受遗赠人承担义务,但也存在附义务的遗赠,若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3、遗赠必须是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并且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而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点
1、遗赠扶养协议为双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与扶养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该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法律行为,扶养人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人的财产。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集体组织。
02
“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如何生效?
遗赠是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那么就要求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受遗赠人需在遗嘱生效时未亡,此时遗嘱人生前的遗赠行为才发生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自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03
“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有何效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 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要高于通过遗嘱方式所确定的遗赠。
也许对老人来说,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他们很无奈,但更多的是心酸。所以,作为子女的我们,要多陪伴父母,关心照料父母,不是为了父母的财产,而是为了报答他们的生养之恩,以及在抚育我们过程所付出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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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大法宝
推荐专家:徐艺萌
本期编审:侯豪杰
责任编辑:刘汉宝、杨剑宇、迟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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