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柳州市一微信群里,有人晒出一张“怪鱼”照片,还说“怪鱼”是前一天晚上在市区柳江水域钓起来的,引发网友关注。经渔政部门鉴定,照片上的“怪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花鳗鲡,属濒危物种。目前,柳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网上发布的照片显示,长条状的“怪鱼”已被捕捞上岸,并用抄网罩住,身体扭成了“S”形。记者注意到,照片上的地面为红色,与柳江沿岸自行车专用道的铺装颜色相同。而发图的网友也透露,这条鱼是其他人在2月18日晚钓起来的,捕获“怪鱼”的地点就在环江滨水大道的自行车专用道附近。
在微信群里,不少人都表示,自己从未见过这种鱼。19日下午,有网友将“怪鱼”照片发给柳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经工作人员鉴定,这条“怪鱼”为花鳗鲡,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当晚,记者联系上了发布“怪鱼”照片的网友。该网友称,他也不知道该照片的拍摄者和最初发布人是谁,他是在别的微信群里看到,再转发过来的。
2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柳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据该站站长唐春华介绍,渔政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已经正式立案开展调查。20日上午,执法人员乘船巡查,走访了河东大桥下游柳江沿岸的一些钓鱼者,但是尚未获得有效线索。
唐春华说,接下来,他们会向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报告此事,争取得到上级部门支持,并函告公安部门请求配合,追查照片源头,进而调查有关花鳗鲡去向等问题。
记者从柳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了解到,花鳗鲡属濒危物种,在广西主要分布于红水河流域,是一种难以人工养殖的鱼类。网传照片中的这条花鳗鲡体长接近1米,可以说是相当罕见的花鳗鲡“鱼王”。近十年来,这是柳州市渔政部门第二次受理有关花鳗鲡案件。上一次是2009年,渔政部门曾在一家河边鱼餐馆中,查获一条活体花鳗鲡。
来源丨南国今报
值班编辑丨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