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一大早,家住南昌凤凰洲东方海德堡的陈女士出了门,准备像平常一样去博飞健身踩动感单车。当她走到俱乐部门口时,立马傻眼:室内没有一件健身器械,办公器具摆放混乱,工作人员也不见踪影。
博飞健身位于南昌庐山南大道铜锣湾广场4楼,一夜之间人去楼空。而在此之前,位于青云谱区玉河湾另一家俱乐部也已经搬空。1500多名会员权益受损,数百万元会员费打了水漂。目前,辖区的凤凰洲派出所和红谷滩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沙井分局已介入调查。
现场:电梯被关停楼梯也进不去
10日上午,记者来到博飞健身所租写字楼一楼,准备前往4楼健身房,但电梯关停,楼梯也不得而入。电梯口贴着一张告知函,称公司知晓博飞健身与会员存在相关纠纷,愿意提供信息和材料,全力配合,为会员维权提供帮助。落款为江西君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留有博飞健身俱乐部负责人杨波电话。
记者随后拨打了这个电话,发现为关机状态。询问物业保安,得到的答复是博飞健身确实已经搬走,但上级领导要求锁住电梯关闭楼梯,不允许其他人员上楼。不久,有会员陆续赶到现场,询问博飞健身俱乐部搬空一事,并在统计表上做了登记。
投诉:卡里还有约6000元余额
会员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17年11月办理了5年的年卡,花费8240元,但自己并未去过几次。目前,包括私教课在内,卡里还剩下约6000元。对于博飞健身房一夜搬走,她还是通过朋友圈才知道此事,内心十分诧异,也感到非常气愤。
而同样是2017年办卡的魏女士称,8日晚她还在健身房锻炼,当天锻炼人数较多,但令人不解的是健身房无一教练和工作人员。“就在当天,我们还开玩笑说健身房要跑路,没想到,随后找工作人员和教练咨询,发现微信都被拉黑。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
反映:涉及会员费至少200万元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博飞健身会员迅速成立微信维权群。记者联系上维权群群主胡女士。她告诉记者,博飞健身开有两家店,一家在铜锣湾广场、另外一家在青云谱区玉河湾,其中铜锣湾广场近600人,玉河湾900人,共有会员1500多人。
胡女士说,铜锣湾广场博飞健身出事之前,玉河湾的博飞健身已经关门,涉及会员费保守估计在200万元以上。此次铜锣湾广场涉及人数近600人,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有200多。很多会员还不知道“出事了”,估计后面登记人数会陆续增加。
声音:物业方面被欠款20余万元
在铜锣湾广场前台接待处,有8张填写了博飞健身会员信息的纸张,密密麻麻全是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码。记者从保安人员处了解到,8日深夜,有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将器材搬出博飞健身俱乐部,前前后后花费了不少时间,外面还有搬家公司的车接应。
“折腾了一晚上,直至凌晨4时多,具体是谁搬的,搬到哪里去了,我们也不知道。”一名保安说。
博飞健身所属物业江西君鼎物业管理公司表示,博飞健身与其签订了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但俱乐部至今还拖欠公司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计20余万元,公司已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员工:已经有两个月没发工资啦
对于博飞健身会员的遭遇,工作人员王教练表示理解,称自己也有一肚子的委屈。她告诉记者,博飞健身拖欠了她两个月的工资,而其他30多名员工也差不多。大家多次拨打老板杨波的电话,但一直打不通。
“铜锣湾博飞健身会员近600人,运营得一直不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出事了。据说是因为股东纠纷。”现场一会员姚先生说。
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老板早在几个月前就停交了房租水电,但一直维持着俱乐部的表面运营,并要求新老会员将办卡费用打进私人账户。就在8日白天,俱乐部还以低价办卡的方式吸纳了很多新会员。
博飞:公司的资金链出了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铜锣湾广场博飞健身工商信息显示为“江西博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波。
记者联系上杨波,他否认博飞健身“关门跑路”的说法。他告诉记者,7月8日晚至7月9日清晨,铜锣湾中心博飞健身房里的健身器材被不明人员搬空,他已经报警。但对于拖欠工资和物业费一事,他承认公司的资金链出了问题。
杨波称,位于南昌青云谱区玉河明珠商业中心玉河湾养生广场的博飞健身房属于江西博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云谱分公司,“两家店都不是关门跑路,暂时出现了问题,等解决好一定会重新开业”。
警方:已立案调查但还没有定性
红谷滩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沙井分局在接到反映后,于9日下午安排博飞健身代表杨波和会员沟通。到场的会员有20多人。但随后杨波称警方不建议其与消费者面对面,怕引起新的纠纷,未到现场。沙井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持续关注并调查原委,尽快协调好这个事情。
9日,凤凰洲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出动多名民警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因涉及人员较多,正在对报案的会员进行详细登记。目前已经立案调查,尚没有定性,详情在进一步调查后披露。
律师:博飞健身已涉嫌合同诈骗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陶丽兰律师认为,博飞健身已涉嫌合同诈骗。她说,健身中心以各种优惠条件吸纳会员缴纳会费,却并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正常营业,造成单方面违约。而在签订合同后,在明知自己没能力或无法正常营业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吸纳会员,在违约的情况下,并没按时退还会员的费用,已经涉嫌合同诈骗。
陶丽兰告诉记者,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无法协调双方纠纷时,消费者可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提出要求经营者退还会费。如合同约定有其他违约或损失,可另行主张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若事件涉及诈骗或其他刑事犯罪,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部门及其他国家权利机关将追究经营者刑事责任。这两条维权路径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文/图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支兵实习生龚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