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孙吉儿 邬乐婷
本报讯 “冲着‘有机’才买的,到手后却发现商品标签上根本没有‘有机’字样”。近期,多位市民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他们在某电商平台一家网店上购买了“有机”芋头,拿到芋头之后却发现根本没有“有机”的标签,只是普通芋头。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转办信息后,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经查,该网店负责人张某从山东农户处购买农产品进行售卖。除了芋头之外,张某所售的南瓜、红薯、紫皮蒜、紫皮洋葱等在网页商品介绍上均标有“有机食品”,但跟芋头一样,均无法提供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和有机食品标识。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该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另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因此,张某所经营的产品不符合有机产品的认证,并不属于“有机食品”。
执法人员通过查证张某网店销售记录,发现自7月5日涉案违法广告发布以来,上述5款商品按售价计算货值合计1万多元,获利共计1400多元。张某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过国家检验便擅自张贴“有机食品”标签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执法人员现场对张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张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该案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执法人员表示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