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通常情况下,大学都有两个一把手,一个是行政一把手,职务是大学校长;一个是党的一把手,职务是大学党委书记。这两个大学一把手,在普遍情况下,大家的级别都是一样大的。通常,作为本科院校,大学校长和大学党委书记,级别都是正厅级领导干部。大家的行政级别一样,大家的收入待遇一样。但是,一个是党务干部,一个是行政干部,到底谁能管着谁?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一把手呢?
有很多朋友都知道,我国的大学,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因此,有些朋友想当然地说,在大学,肯定是校长最大。不然的话,怎么能够体现出校长负责制呢?这样解释,貌似有一点道理,可是,也有朋友说,党领导一切。行政部门要接受党的领导。校长管理学校的行政事务,但是,也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之下进行,而不能无法无天。这两种说法,到底谁有理呢?
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小编想向你介绍一个制度,叫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个制度,是在1990年颁布实施的。在最新的高等教育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对于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都有相应的明确规定。相信大多数朋友,看到这个制度的名称描述。对于校长负责制的认识,都会更进一步。校长负责制,并不是说,校长一个人说了算,而是在单位领导下,对于学校的业务工作负总责。
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个框架内,高校党委对大学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学校党的建设负全面责任,高校的“三重一大”决策,需要经过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而不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高校党委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作为大学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在党委领导下,实施党委的有关决议,行使法定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大学党委具有核心领导地位。
实际上,通过刚才这一段的论述,其实我们已经明白了,在中国高校,校长负责制负责的是什么?负责的是执行党委的重大决议,负责的是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不意味着,校长具有凌驾一切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校长和书记到底谁更大?现在,你心中有结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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