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分数线是由当年的考试情况确定的,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96分合格,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注意事项: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