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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夏桑菊是药吗)

时间:2022-04-17 01:36:06 浏览:58次 作者:美食相约吧 【我要投诉/侵权/举报 删除信息】

南都讯 记者杨丽云 实习生谭嫒婷夏桑菊、清凉茶等饮料是很多老广的夏日必备。市面上这一产品质量情况如何?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食品通告显示,17批次食品不合格,问题涉及微生物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其中,标称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夏桑菊和1批次甘四味清凉茶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目前,广东省市监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老中医夏桑菊、清凉茶等

两批次饮料菌落总数超标

夏桑菊、清凉茶等饮料是夏日必备。市场上饮料质量怎么样呢?本次抽检的饮料主要为包装饮用水、果、蔬汁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及其他饮料,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是标称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夏桑菊(规格型号:150克/袋,生产日期:2020/1/2)和1批次甘四味清凉茶(规格型号:150克(10克×15)/袋,生产日期:2020/1/2)。不合格项目均为菌落总数,系微生物污染问题。

夏桑菊

老中医夏桑菊

夏桑菊

老中医甘四味清凉茶

据《检验项目说明》,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南都记者致电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前台表示负责人暂时不在公司,并向记者透露目前公司正在排查。

金龙粮油3批次调和油

检出禁用香精,涉嫌以次充好

抽检结果还显示,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调和油标称生产企业为潮州市潮安区金龙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产品分别是:1批次花生浓香食用植物调和油(商标:味味佳®,规格型号:5升/瓶,生产日期:2020/4/13)、1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商标:好之味®,规格型号:1.8升/瓶,生产日期:2020/4/9)、和1批次金龙塔食用植物调和油(商标:金龙塔,规格型号:5升/瓶,生产日期:2020/4/13),以及佛山市惠顺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名师傅®浓香花生食用植物调和油。

4批次调和油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乙基麦芽酚。标准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食用植物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乙基麦芽酚价格低廉、用量少的特点,食用植物油中掺入调香、调色违规添加物,以次充好,以普通油充高档油。

这不是金龙粮油第一次上榜。6月23日,1批次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金龙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金龙食用植物调和油,同样被检出乙基麦芽酚651μg/kg。当时该司一位负责人林先生回应,“公司接到通知,已经在着手处理,排查相关产品,但目前还未有具体结果”。7月9日,南都记者再次致电潮安区金龙粮油实业有限公司,针对这3批次不合格产品,林先生表示目前公司已接到通知,正在排查,还没有具体结果。当记者询问6月23日曝出的1批次不合格新金龙食用植物调和油调查情况时,对方称目前仍在排查过程中。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以防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或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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